立天政务!!柬埔寨建筑新法令关于施工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的规定

时间 :2021-03-01 13:27点击 :标签 :施工许可证  使用许可证  
立天政务温馨提醒建筑相关的法令出来了,施工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的规定,柬埔寨王国政府2020年12月30日颁布了新的第224、225、226号法令,以确定签发施工、维修、拆除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现场开放及其随后的续期(“许可证”),及使用许可证的相关规定。 第224号副法令重申,颁发此类许可证的主管当局仍然是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部(“MLMUPC”)或省会或地区管理局的省长,具体取决于建筑的性质,特别是规模和高度。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只能续签一次。
 
新的法令还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天线、电线杆、铁塔、大门、佛塔、与下游活动有关的建筑等非建筑施工,这些建筑以前不属于此类许可证的范围。如果主管当局未能在本法令规定的时间内对许可证的申请作出回应,将被视为当局对申请的默示批准。值得注意的是,第224号法令规定了不需要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形式。这主要涉及建筑面积小于12平方米或高度小于5米的建筑、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和高度小于9米的木/混凝土混合房屋等小型建筑。

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建筑许可证,必须附具主管机关核发之土地开发许可证。

第225号法令确定了批准施工的许可证类型和级别,以及签发、终止、续期、暂停和撤销此类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
 
施工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的规定
 
根据本法令,有4种类型的施工认证:
 
1:一般施工认证;/ 2:建筑施工认证; /3:结构施工认证;/ 4机械/电气/水结构认证。
 
获得这些许可证的具体标准取决于每个许可证的类型和级别,例如最低注册资本为1亿至10亿瑞尔(约25000-250000美元),担任技术总监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为10年至20年,柬埔寨保险公司签发的工程师或建筑师最低人数和职业责任保险。专业责任保险可由申请人在柬埔寨国家银行进行最低存款,具体取决于每个许可证的类型和级别,范围为5000万至5亿KHR(约12500-125000美元)。
 
根据第226号法令,所有需要建筑许可证的建筑物必须在建筑工程最终完成后获得使用证书。无论所有权是否发生变化,本使用住证均永久有效。但是,当建筑功能发生变化时,将需要新的使用证明。
 
建设单位可以对已经建成并可以安全使用的部分建筑,申请临时使用证。临时证书在颁发最终证书之前有效。
 
如果居住证被暂停或吊销,也禁止使用该建筑物
 
在发布本子法令之前获得的现场关闭许可证可作为使用证明。
 
第226号法令显示,占用证书将取代第86号法令要求的现场关闭许可证。
 
在未正式获得使用证书的情况下使用建筑物可能导致最高单笔罚款8000万瑞尔(约20000美元)以及施工检查员可能采取的其他法律行动。

官方网站
http://www.mlmupc.gov.k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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